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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濱江奧城觀瀾苑的業主潘女士向記者反映說,10月21日,保潔員在她家門口拖地,把地面弄得非常潮濕,她一不小心摔倒受傷了,直到現在都不能正常活動。
潘女士很想知道,究竟該由誰來為這件事情負責?
產生醫療費誤工費等
該由誰“買單”?
潘女士今年五十多歲,10月21日上午,她遛完狗后回家,卻意外在家門口摔倒了。
潘女士說,當時家門口的地面十分濕滑,自己摔倒后在地上躺了十分鐘,后來是寵物小狗喊家里人來的。同時,鄰居也證實了潘女士的說法,鄰居說當時地面的確非常濕。
摔倒后,潘女士不能動彈,被緊急送往了醫院,雖然沒有骨折,但醫生建議潘女士要臥床休息。十天時間過去了,潘女士身體依然沒有恢復,無法正常活動。在治療過程中,潘女士說,小區物業公司——萬科物業,只是讓保潔員墊付了醫療費用,公司自身并不愿意承擔責任。
潘女士說,萬科物業只是負責協調,還聲稱這件事跟物業沒有關系。潘女士質疑,既然這件事跟萬科物業“沒有關系”,那為什么物業的保潔員還去墊付醫藥費呢?
雙方溝通不到位
萬科物業愿承擔相應責任
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的記者來到了南京濱江奧城觀瀾苑,對于此事,萬科物業公司表示,潘女士摔倒后,他們就安排管家趕到了現場,并且陪潘女士去了醫院。作為小區的管理部門,他們不會推卸責任,只是因為溝通問題,讓潘女士產生了誤解。
南京濱江奧城觀瀾苑物業負責人袁東紅說,物業已經跟業主明確講訴了,這就是萬科物業肯定是不會推卸責任的!
保潔員拖濕地面導致業主摔傷,這件事到底該由誰來買單呢?法律界人士表示,保潔員是職務行為,責任確實不應該由他個人來承擔。
江蘇蘇博律師事務所律師胡菁說,如果業主自身沒有過失的話,出了這樣的事,應該追究物業公司的責任。物業公司在維護管理的小區范圍內有安全保障的義務,保潔員屬于保潔公司,是在工作時導致的后果,不該由保潔員個人承擔責任。至于物業公司會不會向保潔員進行追償,這是他們兩方之間的事情。
目前,萬科物業正在與潘女士積極溝通,解決后續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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